根据省教育厅、省人事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教人[2007]219号)精神,经学校申报,教育厅评定,拟对我省高校16名引进教师进行资助。现将拟资助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(见附件下载点击此处),公示时间从2013年6月18日至23日。若对上述被资助人选有异议,请电话、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学校人事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:020-37628071
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3年6月18日